一流的创意三流的施工三流的创意一流的施工您选哪一个?当然是要一流的创意一流的施工还有,好的设计不一定都能施实出来,里面的因素有很多.
展馆名称:日本东京有明展览馆(BIG SIGHT);中国国际家用纺织品及辅料(春夏)博览会;中国国际针织(春夏)博览会;中国国际纺织纱线(春夏)展览;中国国际非织造材料展览会暨高端论坛;深圳国际纺织面料及辅料博览会;中国国际家用纺织品及辅料(秋冬)博览会;中国国际纺织面料及辅料(秋冬)博览会;国国际服装服饰博览会(秋季);中国国际针织(秋冬)博览会;中国国际纺织纱线(秋冬)展览会 。
展示设计以「展示具」为标的物的设计,更广泛的说,是以「说明」、「展示具」、「灯光」为间接的标的物,来烘托出「展示物」这个主角的一种设计。换句话说,展示设计的标的物具有配角的性格。展示设计从范围上可以大到博览会场、博物馆、美术馆,中到商场、卖场、临时庆典会场,小到橱窗及展示柜台(样品柜),不过都以具说服力的展示为主要概念。就展示设计所处理的内容而言,主要有展示物的规画、展示主题的发展、展示具、灯光、说明、标指示及附属空间(如大型展示空间就该包括典藏、消毒、厕所、茶水、休息等等空间)。从某个角度看,展示设计是新兴行业,以往较大规模与较固定性的展示设计即归属于建筑设计,较小规模的展示设计就归属于室内设计,较临时性的展示设计就归属于美术工艺或室内设计。那麼,是什麼因素让「从大到博览会场」、博物馆、美术馆,中到商场、卖场、临时庆典会场,小到橱窗及展示柜台(样品柜)都会重新以「展示设计」这样的行业来理解呢?这是由於第一方面,可能是前述的以「展示」为主要概念;第二方面,可能是,短时间的博览会或工商展览会,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兴起;第三方面,可能是二次大战後「卖场或商场」的大规模化与精致化、专业化等等所致。国家没有具体规定,是房开商和业主之间的合同!请看以下案例,希望能给到您帮助:
[案例]高先生根据售楼广告,选中了某"高档"住宅小区120平方米的商品房一套。买卖合同中约定房屋的层高为2.8米。入住后,高先生总感觉房子没有2.8米高,经过测量,高先生发现房屋的实际高度只有2.58米,他认为开发商在售楼宣传和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行为。对此开发商解释说:合同约定的2.8米是层高不是净高,而是加了上下墙体一半厚度后的高度。高先生于是向律师咨询:开发商的说法有道理吗?我国对商品房的层高和净高有什么规定?
[律师说法]住宅的高度可以用"米"或"层"来计算,每一层的高度在设计上有一定要求,称为层高。层高是指下层地板面或楼板上表面(或下表面)到相邻上层楼板上表面(或下表面)之间的竖向尺寸。净高是指下层地板面或楼板上表面到上层楼板下表面之间的距离。净高和层高的关系可以用公式表示为"净高=层高-楼板厚度",即层高和楼板厚度的差叫净高。
一般认为,房屋层高越高,室内高低处温度的温差越大,空气对流越好,人体感觉越舒适,但房屋的保温性、节能性相对较差。那么,国家规定的房屋层高是多少呢?国家住宅与居住环境工程中心主编的《健康住宅建设技术要点》指出,居室净高不应低于2.5米;建设部主编的《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中,规定了层高优先尺寸系列宜为2.0~3.0米;《住宅设计规范》规定: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0米。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米,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米,利用坡屋顶内空间做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米。之所以把住宅层高控制在2.80米以下,其目的"不仅是控制投资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为住宅节地、节能、节材、节约资源"(摘自《住宅设计规范》条文说明)。另外,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层高(高度)均应在2.20米以上(含2.20米)。因此,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对房屋层高或净高做出约定,如合同约定"层高",指的就是图纸上的结构标高(指结构设计图中的所标注的标高),是"净高+楼板厚度"。本案中,高先生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如果看到开发商提供的规划设计图上标明住宅层高是2.80米,开发商在合同中也约定"层高2.8米",就不能认定开发商存在欺诈。因为经过建设、规划部门审批的图纸,开发商不会随便更改,但施工队在实际施工中可能会有误差,而且,根据房屋的位置、跨度和建材不同,楼板的厚度也不同,再加上表面上水泥灰的厚度,建成后的房屋净高也就不同。所以,如果合同约定的层高2.8米与开发商所提供的规划、设计图的标注一致,而实际测量屋内高度(即净高)不足是正常的。因为层高和净高是两个不同概念,故高先生不能以室内测量的净高来简单判断层高不足。
如经有关部门确认房屋层高不足的,购房者如何要求赔偿呢?如《商品房买卖合同》有规定的,按合同规定处理;合同没有规定的,购房者可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采取法律途径解决,根据实际情况或要求退房,或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律师提醒]实践中,购房人可要求开发商把房屋的平面图作为合同的附件,如平面图不是按比例尺寸绘制的,可要求开发商标注详细尺寸,诸如门、窗的位置、墙体的厚度、房屋的层高(净高)、每个房间的朝向等
因展览或是体育馆中间都有很大的场地,而且还很高的空间,这就需要特殊的结构,支撑房顶,还要最佳的利用空间,又要美观,所以很设计特别!最主要的就体现它的艺术感.不然就是作为城市的标志性建筑物,膜结构(Membrane)是20世纪中期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建筑结构形式,是由多种高强薄膜材料(PVC或Teflon)及加强构件(钢架、钢柱或钢索)通过一定方式使其内部产生一定的预张应力以形成某种空间形状,作为覆盖结构,并能承受一定的外荷载作用的一种空间结构形式.膜结构可分为充气膜结构和张拉膜结构两大类.充气膜结构是靠室内不断充气,使室内外产生一定压力差(一般在10㎜~30㎜水柱之间),室内外的压力差使屋盖膜布受到一定的向上的浮力,从而实现较大的跨度.张拉摸结构则通过柱及钢架支承或钢索张拉成型,其造型非常优美灵活.
膜结构所用膜材料由基布和涂层两部分组成.基布主要采用聚酯纤维和玻璃纤维材料;涂层材料主要聚氯乙烯和聚四氟乙烯。常用膜材为聚酯纤维覆聚氯乙烯(PVC)和玻璃纤维覆聚聚四氟乙烯(Teflon)。PVC材料的主要特点是强度低、弹性大、易老化、徐变大、自洁性差,但价格便宜,容易加工制作,色彩丰富,抗折叠性能好。为改善其性能,可在其表面涂一层聚四氟乙烯涂层,提高其抗老化和自洁能力,其寿命可达到15年左右。Teflon材料强度高、弹性模量大、自洁、耐久耐火等性能好,但它价格较贵,不易折叠,对裁剪制作精度要求较高,寿命一般在30年以上,适用于永久建筑。
世界上第一座充气膜结构建成于1946年,设计者为美国的沃尔特·勃德(W.Bird),这是一座直径为15的充气穹顶。1967年在德国斯图加特召开的第一届国际充气结构会议,无疑给充气膜结构的发展注入了兴奋剂。随后各式各样的充气膜结构建筑出现在1970年大阪世界博览会上。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盖格尔设计的美国馆(137m×7m8卵形),以及川口卫设计的香肠形充气构件膜结构。后来人们认为70年大阪博览会是把膜结构系统地、商业性地向外界介绍的开始。大阪博览会展示了人们可以用膜结构建造永久性建筑。而70年代初美国盖格尔-勃格公司(Geiger-Berger Associates)开发出的符合美国永久建筑规范的特氟隆(Teflon)膜材料为膜结构广泛应用于永久、半永久性建筑奠定了物质基础。之后,用特氟隆材料做成的室内充气式膜结构相继出现在大中型体育馆中,如1975年建成的密歇根州庞蒂亚克“银色穹顶”(椭圆形220×159m),1988年建成的日本东京体育馆(室内净面积4,6767㎡)。
张拉形式膜结构的先行者是德国的奥托(F.Otto),他在1955年设计的张拉膜结构跨度在25m左右,用于联合公园多功能展厅。由于张拉膜结构是通过边界条件给膜材施加一定的预张应力,以抵抗外部荷载的作用,因此在一定初始条件(边界条件和应力条件)下,其初始形状的确定、在外荷载作用下膜中应力分布与变形以及怎样用二维的摸材料来模拟三维的空间曲面等一系列复杂的问题,都需要有计算来确定,所以张拉膜结构的发展离不开计算机技术的进步和新算法的提出。目前国外一些先进的摸结构设计制作软件已非常完善,人们可以通过图形显示看到各种初始条件和外荷载作用下的形状与变形,并能计算任一点的应力状态,使找形(初始形状分析)、裁剪和受力分析集成一体化,使得膜结构的设计大为简便,它不但能分析整个施工过程中各个不同结构的稳定性和膜中应力,而且能精确计算由于调节索或柱而产生的次生应力,完全可以避免各种不利荷载式况产生的不测后果。因此计算机技术的迅猛发展为张拉膜结构的应用开辟了广阔的前景。而特氟隆摸材料的研制成功也极大地推动了张拉膜结构的应用。比较著名的有沙特阿拉伯吉达国际航空港、沙特阿拉伯利雅得体育馆、加拿大林德塞公园水族馆、英国温布尔登室内网球馆、美国新丹佛国际机场等.显示特色